✳小說家x上班族設定。


✳小光視角→柏慎視角。


✳不是沙雕,標題黨慎入。


✳海量私設預警,究極OOC。


✳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系列。


0.


或許為家庭奔波勞碌就是柏慎的日常。


1.


比起情侶,我們似乎更像是朋友以上,戀人未滿的室友——我們做過情侶們該做的事:牽手、親吻、上床……還有數不盡的許多事。我們一起看過星星,一起喝酒,一起唱歌,一起度過屬於我們的永恆,它平凡而美好。


我曾承諾過,要陪伴他到地老天荒,要疼愛他到海枯石爛。要替他抹去淚水,替他包紮傷口,睡前要為他唸一段我寫的小說。


而他,他並沒有用言語回應我,而是付諸實際行動——他用他掙來的錢帶我跋山涉水,遊遍五大洋和七大洲。他握著我的手,叫我跟緊他的腳步,不要落單。他說我總是令他操心——我的衛生習慣不好,房間總是十分凌亂,而他有潔癖;我的個性不拘小節,書本隨意堆成幾疊,而他有強迫症。


但喝醉酒的他又變成另一個人,彷彿他有雙重人格似的。他會搭上我的肩,對我吐苦水,說出他總是藏在心底的那些真心話,我想這就是所謂的「酒後吐真言」。接著我會親吻他,直到他缺氧,擁抱他,汲取他的氣味,扣住他的手腕,直到留下一條顯眼的紅痕,吻遍他全身上下每一處,所有地方都必須染上我的痕跡。


說實在,他碧綠色的髮絲跟眸子都很美麗,它們是我第二珍惜的寶物——當然,第一是他本人。


我曾無數次說愛他,他也說愛我,但他不希望我們是情侶,他不想跨越那條界線。


哪一條?我不懂。


我時常嚷嚷想被他親手殺掉,於是他作勢要掐住我的脖子,卻只是輕輕撫摸我喉結上的割痕,那是美工刀的吻痕——該說幸好嗎?只是輕微的皮肉傷而已。


之後被柏慎說教了好一陣子,還算值得吧。


2.


我已經忘記我是何時開始寫日記的,或許是一個星期前,兩個月前,或是三年前。


這是我和柏慎同居的第四個年頭,第一篇日記的月份是五月,具體日期已經暈開了,看不清楚。我是用匣子裡的第六支筆寫下的,便宜貨果然不靠譜。


我將它遞給柏慎,讓他念出上頭的文字,他在念到第七個字時皺起了眉頭。


「一個星期有八天……小光你當時是保持著什麼樣的心情寫下這段話的?」


我拿過日記本,瞥了眼那些文字——凌亂、潦草,處處都是塗改的痕跡,簡直醜陋無比。接著我送給柏慎一句話,不長不短,正好九個字。


「一種異想天開的心情。」


人總會有些不切實際的妄想,無論男女老少。我更樂於將它稱之為「生活的情趣」,或許那也是一種調味料,是能為枯燥乏味的人生增添風味的調味料。


柏慎打算反駁我的話,但我沒有讓他如願。


我用一個吻封住所有未道出的話語。


「你長相俊俏、身材勻稱、聲音富含磁性、個性平易近人,還會讀心術,幾乎集所有優點於一身——唯獨不擅長接吻。」


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。


但是瑕不掩瑜,他在我心中仍是完美的存在。


3.


日記本的前幾頁都已經泛黃,邊角的色澤比起中間又更深了一些,那是歲月的痕跡、時間的考驗,是它存在的證明。


之後的幾頁都沾上了血漬,或許是我嘗試割腕時滴上去的。那抹暗紅色著實令人發笑,就像在回放我年少的片段。


和秀康一起笑著打遊戲也好,和Miru一起哭著看愛情片也好,這些回憶雖是無比珍貴,也都成了過往。


最不願遺忘的回憶是被告白的那個夜晚——微風徐徐吹來,使人感覺心曠神怡,滿天的星斗增添了幾分浪漫的氣息,天台讓我想起了被霸凌的那些日子——都說了它們已成過往,於是我不再回想,回想對我而言也是種折磨。


當我看見柏慎西裝筆挺卻氣喘吁吁,手裡還拿著一束玫瑰花時,不禁懷疑自己是否還沉浸在白日夢中。


直到他拿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,幾乎是用大喊地說出那些甜膩的情話後,我倏地驚醒。


原來如此,這是一場夢,真實得虛假的夢。


而柏慎是一個溫柔的人,一個溫柔到殘酷的人。


4.


「這次是什麼樣的故事呢?」


「是我們之間的故事。」


5.


柏慎追得到我,但他追不上我。


6.視角切換


一本書靜靜躺在小光的電腦桌上,它的封面是絳紫色的,上面有著不少的破損痕跡,還沾著水痕跟血漬。


內頁血跡斑斑的模樣,像極了那些苟延殘喘的弱者。職場上弱肉強食的景象並不少見,甚至可說是家常便飯,對上班族而言絲毫不稀奇。


原來如此。


原來這是小光的日記,怪不得裡面的字跡異常凌亂,也用了各種不同顏色的鋼筆書寫,還標註了日期。


最近一次寫是四天前,那篇日記只有一行字,貌似是裡頭最短的一篇。裡面還提到了我的名字,這代表什麼意義?雖然內容十分簡短,卻似乎蘊藏著深刻的意涵。


或許他打算吸引我的注意力,才將它放在電腦桌上,那真的很不尋常,他知道我會物歸原處——翻開查看的部分,大概就是賭運氣吧?說實話,我不喜歡窺探他人的隱私,因此我在翻閱日記本的同時也在祈禱著自己將不會遭受天譴。


「只要我跑得夠快,他就追不上我。」


原先寫著「柏慎」的地方被黑色墨水所覆蓋,改成了「他」。


興許是好奇心作祟,我繼續翻看了以前的內容——沒什麼能吸引我眼球的玩意兒,大多是小光的心情記事和發牢騷,盡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沒什麼好在意的。


為何你在逃避著我?讓你逃避我的動機是什麼?


回答我呀。


小光。


7.


他說,在遇見我以前,他無數次嘗試了結自己的性命,遇見我以後便不再萌生這種念頭。


然而我在床頭櫃上看見了一罐安眠藥,裡面的安眠藥已經少了一半。


8.


……腦子有點暈眩,或許是加班到太晚的緣故吧。


還是睡一覺好了。


9.視角切換


這就是對人生倦怠的感覺嗎?感覺整個世界都失去了色彩;感覺自己的存在喪失了意義。


感覺自己被全世界孤立。


「就算世界與我為敵,我也不會放棄。」這是寫在日記本第一頁的一句話,歪斜的字跡是年少的象徵——怎麼說呢,我以前的生活是黑白的,也是彩色的;是乏味的,也是精彩的。


「二十九歲,即將步入而立之年的男人並不明白如何面對自己和最愛的人,於是他選擇逃離一切。」


「最愛的人睡得正香甜,與此同時,他為自己的人生畫上完美的句點。那麼他就不會看見他為自己的離去哭泣。」


「真正的男人,絕不會讓所愛抱著自己哭。」


「向世界道過晚安,也和愛人道一聲晚安——願你能安心地睡眠。」


「而不再需要依賴藥物。」


10.


我不喜歡被超越的感覺,因此我想方設法,想讓柏慎追不到我。但我們之間不需要隔十萬八千里遠,只要一顆心的距離便足矣。


這樣他就聽不見我的寂寞。


11.視角切換


當我迷迷糊糊睜開眼時,時間已然來到半夜三時十五分。我是趴在小光的書桌上睡著的,身旁紙張上的字跡雜亂得讓我想發怒,然而重點並不在那——小光哪去了?據我所知,他不愛在三更半夜出門,照理來講,這個時間他肯定在呼呼大睡,沒別的了。


嗯?這個信封是什麼?


Final.


「致我最愛的人:很抱歉,沒能陪你踏遍全世界,也沒能陪你過生日,更沒能陪你度過人生的最後一夜。當你看到這封信時,想必已經喝完咖啡了吧?味道不錯吧?是我親手泡的哦。今天是你的生日,我為你準備了生日禮物,就放在檯燈旁的抽屜裡,你看到後保證大吃一驚!」


我開始感到不安了。縱使小光並沒有標明這是一封遺書,從他的字裡行間還是能隱約感受到一股不詳的氣息。


我照著他的指示拉開抽屜,裡頭是一只酒紅色的小盒子,再裡頭是一枚戒指,上面鏽著我們兩個的名字。


都什麼時候了,還在搞這種花樣。


我繼續閱讀那封信:「還喜歡這個禮物嗎?是我拜託雪兔幫忙訂製的。啊,你還記得我們小時候的日子嗎?當時我們總愛玩鬼抓人,這也是你十分擅長的一項活動,我還開玩笑地說了句『只要我跑得夠快,柏慎就追不上我』,現在我認為當初的童言童語似乎別有深意,於是我加快腳步,不讓你追上我。」


「現在的我不希望你能追上我,因為這樣我就能朝著天空大喊一句——」


「你追得到我,但追不上我。」


後記:


很不知所云的一篇,其實在寫的同時有嘗試思考標題的意涵,以及為何小光要逃。後來我釐清了思緒——小光並不是在逃。在第二段提到,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,但柏慎在他眼裡是完美的存在。加上第零段(?)的那句話,我將它們綜合成這樣:「小光渴望成為照顧者的角色,然而被照顧的實則是他自己。他是個沒有名氣的小說家,純粹為了興趣而打拚,因此家裡的收入大多來自柏慎。小光想擔任照顧他人的角色,於是想讓自己超越柏慎(在他心中照顧者是崇高的角色)。」


然而狀況並沒有「好轉」,而他也不捨看著所愛之人每天為了自己而忙得焦頭爛額,於是加快腳步不讓對方追上,也算是讓他自己解脫。


「你追得到我,但追不上我」這句,前句「追得到」是指表白成功(第三段有提到),後句的「追不上」則是字面意思。


感謝觀看,看完後別忘了留下一個大大的喜歡,讓我知道(嗯?)。


也歡迎提出意見一起討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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